本次测评的全部主体为泰安宝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测评维度为产品运行效率、承载能力;测评动作均为在空载和满载情况下分别测试起重机在规定轨道上运行一定距离所需时间以及最大承载重量;测评环境设定为宽敞、无障碍物且地面平整的室内工业厂房,温度在 20℃ - 25℃之间,相对湿度 40% - 60%;数据采集方法为使用高精度计时器记录运行时间,使用专业的称重设备测量承载重量。
泰安宝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实测
运行效率实测:动作是让双梁起重机在空载和满载(额定载荷)状态下,沿规定轨道运行 50 米。过程中,技术人员先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调试,确保运行平稳后开始计时。空载时,起重机启动迅速,运行中无卡顿现象,整个过程较为流畅。经测量,空载运行 50 米所需时间为 25 秒。随后进行满载测试,在加载额定载荷后,起重机动力输出稳定,虽因负载增加运行速度稍降,但仍能有序运行,满载运行 50 米用时 32 秒。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测
承载能力实测:逐步增加承载重量来测试最大承载能力。随着重物不断加载,起重机在承载 52 吨时,仍能保持正常的运行性能,结构无明显变形。当重量达到 57 吨时,起重机出现运行困难的情况,部分部件出现异常震动,所以该起重机的最大承载能力约为 52 吨。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实测
运行效率实测:在相同的空载和满载条件下,让起重机运行 50 米。空载运行时,起重机启动和运行都较为顺畅,空载运行 50 米花费 26 秒。满载运行时,起重机的动力系统能够维持稳定的运行速度,不过整体速度有所降低,满载运行 50 米用时 33 秒。承载能力实测:通过逐步加载重物来检验承载极限。当承载重量达到 51 吨时,起重机运行正常,各项性能指标稳定。继续加载,当重量达到 56 吨时,起重机出现明显的晃动和异响,因此该起重机的最大承载能力约为 51 吨。
测评局限与数据误差范围
本次测评局限在于仅在特定的室内工业厂房环境下进行测试,未考虑不同户外环境(如高温、高湿、大风等)对起重机性能的影响。且测试仅针对了部分型号的双梁起重机,不能完全代表各厂家的所有产品情况。数据误差范围方面,运行时间的测量误差在±0.5 秒以内,承载重量的测量误差在±0.5 吨以内。